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首页
新闻中心
法院简介
审务公开
队伍建设
法学园地
案件快报
少年审判
专题报道
司法网拍
裁判文书
法律文库
机构设置
人民
腾讯
新浪
人民
腾讯
新浪
法院公告
·
2024年度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部门决算.pdf
·
淮阳法院执行局负责人顾春华,自2025年2月7日-6月30日共接听群众来电172人次,涉及执行案件86件,执行完毕22件,终本50件,终结14件,其他事项13件。 按照全市法院执行工作统一部署,凡群众来电,执行局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员均需接听、落实。如有拒不接听、态度恶劣等情况,请反馈至周口中院监督电话:0394-8158203 附:淮阳法院执行局联系方式
·
为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关切和期待,进一步增加执行工作透明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将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
2025年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部门预算公开.pdf
·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1603破15号之一 周口佑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仲华周的申请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16破申75号之一民事裁定受理周口佑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裁定书、破产清算通知书,期间你单位的债权、债务和财产不得自行处理和分配,应当及时向我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印章和账簿等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会计、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应当履行法定配合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人民法院无法清算或者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十月十日
·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1603破15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仲华周的申请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16破申75号之一民事裁定,受理仲华周申请被执行人周口佑乘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报债权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二0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上午九时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十月十日
·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1603破14号 本院根据债权人李昌峰的申请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16破申72号之一民事裁定,受理李昌峰申请被执行人淮阳县博富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报债权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二0二四年十一月四日上午九时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1603破14号之一 淮阳县博富纺织有限公司: 本院根据李昌峰的申请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16破申72号之一民事裁定受理淮阳县博富纺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裁定书、破产清算通知书,期间你单位的债权、债务和财产不得自行处理和分配,应当及时向我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印章和账簿等相关资料,法定代表人、会计、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应当履行法定配合义务,否则,人民法院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导致人民法院无法清算或者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二0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网络问政
监督举报
热点访谈
诉讼指南
·
【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群..
·
河南移动微法院操作手册-..
·
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网上..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关..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诉..
·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诉..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
站内检索
荣誉展台
从5月4日全区驻村帮扶..
以司法之力 护古树名木——淮阳区法院联合多部门发布“太昊陵古侧柏群司法保护令”
党组书记、院长陶陶在周口市淮阳区第二届人民代..
淮阳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春华到区法院调研..
周口中院副院长刘俊荣带队到淮阳法院刘振屯法庭..
以司法之力 护古树名木——淮阳区法院联合多部..
【暖人心 鼓干劲】——淮阳区法院党组书记、院..
<
>
·
暖心慰问 法护戎辉 | 淮阳区法
·
暖心慰问 法护戎辉 | 淮阳区法
·
淮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
·
淮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
·
数据析短板 聚力提质效——淮
·
数据析短板 聚力提质效——淮
·
【助推依法行政】——淮阳法院
·
淮阳法院联合区司法局、辖区律
·
淮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陶陶以
·
淮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法院要闻
更多>>
1月23日上午,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陶陶在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向..
·
暖心慰问 法护戎辉 | 淮阳区法院开展..
·
淮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
·
数据析短板 聚力提质效——淮阳法院..
·
美丽中国我先行丨淮阳区人民法院开展..
·
【践行“枫桥经验”】王店法庭:普法..
案件快报
更多>>
·
【以案释法】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
·
【践行“枫桥经验”】朱集法庭:酷暑..
·
【以案释法】没欠钱≠不用还!债务加..
·
【践行“枫桥经验”】临蔡法庭:上门..
·
【践行“枫桥经验”】6天追回8300元..
·
【以案释法】超市倒闭起纠纷 法院..
·
淮阳区法院:天价彩礼引纠纷 法槌落..
·
7天解“薪”结!淮阳法院高效调解为..
·
【以案释法】债权转让通知生效后还能..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专栏
队伍建设
更多>>
·
淮阳区法院:天价彩礼引纠纷 法槌落下..
·
【民法典宣传月】“典”亮企业法治路 ..
·
【法庭“枫”采】郑集法庭:调解之路..
·
淮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
·
【法庭“枫”景】来自被告方的一面锦旗
·
我为群众办实事 ▏临蔡法庭:参与听证..
·
实战砺精兵 忠诚铸警魂——淮阳区人法..
·
【法护未来 童心同行】——淮阳区人民..
执行动态
更多>>
·
执行动态丨淮阳区法院:千里奔波不畏..
·
【执行动态】淮阳法院邀请人大代表、..
·
【执行动态】虽远必“执”!法院执行..
·
【拘传8人!执行到位43万余元】——淮..
·
执行动态 | 拘传7人!淮阳区人民法院..
·
【执行公开】淮阳区法院向社会公布执..
·
【“法”护除夕】拘传11人!淮阳区人..
·
【执行动态】淮阳区人民法院:彩礼返..
案例评析
更多>>
·
【以案释法】说好的大蒜卖给他人怎么..
·
药品“窜货”怎么办,一百多万赔偿金..
·
【以案释法】昔日恋人讨要借款,手持..
·
【以案释法】无接触≠无责任!性转弯酿..
·
【以案释法】9岁男童参加宴席,躲进“..
·
【以案释法】开发APP软件误将客户数据..
·
父母分居期间,一方强行将未成年子女..
·
【以案释法】房屋买卖纠纷案:未在约..
司法公开
法官札记
·
【践行“枫桥经验”】刘..
·
劝老赖
·
贵在自省
·
良药未必苦口
联系我们
邮编:466700
地址:淮阳区龙都大道南段378号
电话:0394-2618515
最高人民法院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法院网
中国法院网
人民法院报
人民网
新华网
法律资讯网
光明网法院频道
您是第
8187308
位访客
Copyright
©
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