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实施宪法宣誓制度,通过宪法宣誓,使广大法官从庄严的仪式中产生神圣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在誓言的约束和激励下更加坚持一心为民、公正司法,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审判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一、认真传达学习。淮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召开党委会、中层干部会和全体干警会,及时组织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宪法宣誓制度决定及河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积极参与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宪法宣誓宣传活动,进一步明确宪法宣誓的目的意义,牢固树立广大法官宪法意识。同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等文件规定,积极做好员额法官提请人大任命暨宪法宣誓工作的安排部署,真正做到落实上级要求,作好充分准备,精心组织安排。
二、深入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宪法宣誓办法》,对宣誓目的、宣誓主体、宣誓仪式及其组织、适用范围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该办法定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5月20日,淮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淮阳法院16名法律职务人员通过任命并向宪法庄严宣誓并接受任命。2016年9月29日,淮阳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淮阳法院6名法律职务人员通过任命并向宪法庄严宣誓并接受任命。2017年5月24日,淮阳法院举行首批39名入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全体入额法官身着法袍,面向国旗,举起右手,齐诵誓词。法律职务任命必需进行宪法宣誓,已经成为工作新常态。
三、依法履职尽责。被任命法官庄严向宪法宣誓,不但让法官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更体会到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被任命法官在工作中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依法履职,坚持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淮阳法院按照各级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和各项规定,把向宪法宣誓变成“常态”,通过集中向宪法宣誓,让宣誓人员牢记铮铮誓言,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增强依法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