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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钱物拒返还 强制执行悔已晚

  发布时间:2018-03-06 09:54:46


    亲戚,本应是互帮互助、互相体恤的一种亲情关系。近日,淮阳县法院执结了一起外甥保管舅舅死亡赔偿金拒不归还给妗子的案件,通过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钱款如数返还。

    申请人吴某的丈夫在江苏太仓某工地打工因事故死亡,事故发生后,建筑方赔偿死亡赔偿金其中的113000元由其外甥葛某保管,当时约定钱款存放在银行,而葛某私自取出用于自己经营养殖场、购买小汽车等消费。吴某后来由于小孩上学、生活开支等需要向葛某要款,葛某以种种理由进行推脱,拒绝归还保管的钱款。吴某无奈向淮阳县法院起诉要求葛某归还赔偿款。判决后,葛某仍不予返还,吴某向淮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依法查封了葛某所购买的小汽车及其它财产。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葛某养殖场对葛某讲道理、讲法律,葛某仍不思悔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淮阳法院依法对葛某车辆进行了强制拍卖,并对葛某决定实施司法拘留。被戴上铐子的那一刻,葛某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悔不当初,承诺对下余钱款全部返还,并对葛某赔情道歉,案件得到顺利执结,申请执行人十分满意。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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