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6-11-22 08:21:36
张学生:
本院受理的原告吴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1626民初2059号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L)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