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到3月26日,淮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以付某某为首的二十二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案件,社会各界200余人参加了旁听。
由于该案在当地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淮阳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向县委政法委作专题报告,多次召开协调会,根据案情制定了庭审保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市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政委等坐镇指挥庭审警务保障,调集的100余名法警不怕困难、连续作战,公安、消防、120、电力等部门通力配合、全程参与,保障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公诉机关淮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称,1998年至2009年期间,付某某利用掌握基层政权,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行政村所在地肆意实施寻衅滋事、非法侵宅、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恶势力。2010年开始,付某某将亲信付某格、胡某某拉进村委班子。2013年付某某卸任后,将其妻子张某某扶植为主持村委全面工作的副支书。为攫取更大经济利益,付某某等以掌握基层政权为平台,以家族势力为支撑,以公司为依托,有组织的采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肆意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24起,逐渐形成了以付某某夫妇为组织领导者,以付某禄等为骨干成员,以孟某某等为积极参加者,以于某某等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团伙组织依仗所处地理位置,多次采取威胁、辱骂、拦截、恐吓等手段,对搅拌站、县重点项目业主、开发商及周边群众进行威慑和恐吓。为了强揽工地供料、土地平整、道路施工、拉围墙等项目工程,实施强行拦截送料车辆及阻拦施工机械等行为,致使多个工地多次停工。采取威胁、纠缠等手段,参与某管网工程和路段工程竞标。该团伙在周边建筑工地强行高价推销其经营的建筑材料,强行承包建筑工地工程,敲诈其他建筑材料供应商,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的当地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开庭审理过程中,法庭围绕起诉指控的事实进行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