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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县法院被表彰为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9-03-29 13:17:44




  从3月29日上午召开的淮阳县2019年人大工作会议上获悉,淮阳县人民法院被淮阳县人大常委会表彰为全县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一名干警被表彰为人大宣传先进工作者。

  2018年以来,淮阳县法院坚持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认真执行县人大常委会各项决策决定和自觉主动接受人大常委监督,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征求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代表所提意见、建议和县人大交办的案件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审理等工作重心。充分发挥宣传工作为审判工作服务、为司法决策服务、为中心大局服务的作用,统筹整合宣传资源,提升宣传工作质量,创新宣传工作机制,使宣传工作真正成为司法决策的重要依据、审判工作的重要平台和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途径。借助各类报刊、电视台、电台,加大沟通力度,不断拓宽宣传空间和渠道,充分展示审判执行工作取得的新成就、队伍建设的新面貌、司法改革的新进展。围绕“送法进校园”活动、“保护守人员合法权益”活动、“拖欠进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活动和基本解决执行难等开展专项宣传策划,宣传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扩大活动影响。2018年,共发表市级以上各类宣传文章350余篇,其中在新华网、人民网等国家级媒体发表文章260余篇,策划重点宣传事项9次,妥善应对处理网络舆情4件,开展舆情引导30余次,对淮阳县法院网和豫法阳光、新浪微博、人民微博及时更新维护,上网裁判文书8895余件,庭审直播案件362件。

  通过扎实开展宣传工作,充分展现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各级人大代表监督、支持县法院工作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因工作成绩突出,已连续第五年被县人大表彰为人大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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