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中共淮阳县人民法院行政支部委员会选举大会在法院南三楼会议室成功召开,行政党支部全体党员参会。
选举大会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要求进行,经全体党员投票选举确定李新超、梅殿军、周伟三位同志为支部委员会委员。随后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中经投票选举,选出李新超同志为中共淮阳县人民法院行政支部委员会书记。李新超书记随后对另外两名委员进行分工,梅殿军同志为支部宣传委员,周伟同志为支部组织委员。
选举大会后,在李新超书记的带领下,行政党支部全体党员进行宣誓,重温入党誓词,不忘初心,牢记共产党员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