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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淮阳区法院:着力做好疫情防控 切实保障诉讼权利

  发布时间:2020-01-30 15:39:33


1月29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传达党中央、省、市、区有关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专题研究区法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对进一步做好当前形势下审判执行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研究出台了《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告》和《周口淮阳区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决定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范闽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设立防控工作办公室和对外联络宣传办公室,切实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

会议要求,要积极配合并协助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全面摸排本院干警春节期间行程动向,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要做好法院机关及公共场所安全管理,所有进出法院机关人员,包括本单位工作人员,一律配戴口罩。加强法院机关各出入口及安检场所值守,配备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防护设备。做好法院机关、人民法庭、巡回办案点、法官工作室等的消杀防疫工作,对信访接待、诉讼服务中心、法庭、会议室等公共场所开展经常性的通风消毒工作,严格落实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并为窗口岗位工作干警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

会议要求,要减少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信息渠道,确保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能够指挥有力、快速响应、妥善应对、高效处置。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门的联络员负责信息报送工作,有情况的书面报告,无情况的可电话报告,严禁谎报、瞒报、漏报。

  会议决定,要妥善安排好庭审等相关工作,春节假期延长期间及今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庭审、信访等活动,按照《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告》执行。疫情防控期间,办案干警要严格按照规定与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接触,尽量选择电话、短信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将防疫温馨提示同开通传票等手续一同邮寄送达给当事人。要积极引导诉讼当事人通过河南移动微法院等线上渠道办理或咨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网上缴费等诉讼事务,尽量减少面对面接触。诉讼服务中心接待来访当事人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口罩,引导来访当事人文明规范安全。要妥善做好执行相关工作,不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没有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出差,不得在没有采取相应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当事人。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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