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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法院:“隔空”审理宣判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0-02-25 15:52:02


2月25日上午,为切实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淮阳区法院运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隔空”审理宣判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

据悉,2月9日,被告人王某某,在饮酒后无证驾驶甘肃牌照小轿车,由东向西行至淮阳区北二环白楼镇王庄路段时,追尾受害人谷某电动三轮车,事故发生后王某某驾车逃逸,经淮阳区北二环防疫卡点被执勤人员发现并移交公安机关。经淮阳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王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案件移送淮阳区法院后,为避免人员流动聚集,刑事审判庭决定使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进行网上开庭审理。庭前,承办法官认真准备庭前工作,与检察院和看守所密切沟通,确保技术设备不出差错,庭审顺利进行。庭审过程中,在法官的主持下,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告知被告人权利义务、公诉机关展示证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依次进行,主审法官并对案件做出了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只持续了21分钟,快捷高效。

疫情防控期间,淮阳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要求,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开展网上庭审,在保障诉讼参与人健康安全的同时,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守护社会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周伟    

文章出处: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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