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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26 19:04:19



为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要求,促进人民法庭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6月26日下午,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动员会,党组书记、院长陶陶出席会议并对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会上,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冯明芳宣读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并对如何开展好此次创建活动提出明确具体要求。

陶陶院长在动员会上强调,一要强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开展创建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法院和院党组的工作要求上来,强化党建引领,立足审判职能,树立系统思维,坚持强基导向,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动淮阳法院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二要突出重点任务,严格创建标准,扎实开展创建各项工作。要立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职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政治建设、源头治理、非诉解纷、执法办案、群众工作、基础建设等六个方面重点任务,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引导,把“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与法庭党建、“下基层、解民忧、防风险、促和谐”、“六防六促”等工作有机结合,把重点放在强化能力、转变作风、提升质效、推进工作上,以工作成效检验创建工作,以创建工作提升履职效果。三要聚焦测评体系,凝聚工作合力,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在创建工作中要逐项认真对照,统筹规划,对每个阶段的重点任务、工作目标、方法步骤,都要了然于心,确保高质高效完成创建目标任务。全院上下要按照要求共同参与、共同努力,凝聚创建力量,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以创建工作推动人民法庭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周伟    

文章出处: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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