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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法庭】当“枫桥经验”遇上赡养纠纷——刘振屯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纪实

  发布时间:2022-06-29 19:05:52






为提升法庭能力作风,强化诉源治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2022年6月28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刘振屯法庭负责人卢金启深入当事人家中成功调处一起赡养纠纷案件。

2022年6月9日,原告朱某新以其儿子朱某强不赡养自己为由将朱某强起诉至法院。经了解,原告朱某新共生育一个儿子朱某强,朱某强已成家立户并有两个子女,常年在外地打工挣钱,一年到头回家次数较少,但时不时会给父亲转钱。卢金启法官在了解案情后,与双方当事人积极沟通,发现二人各执一词,且均情绪激动,考虑到该案系典型的家事纠纷,并发生在亲情之间,简单处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老人赡养问题。在处理完下午的几起案件后,卢金启法官与朱帮军法官顾不上休息,驱车三十公里一同到当事人家中,走访村委干部和街坊邻居,了解当事人家庭情况,听取群众对双方当事人的评价,做到心中有数,为下一步开展调解打好基础。在当事人家中,卢金启法官首先让双方当事人充分诉说各自苦衷,耐心倾听,寻找调解突破点。听完诉说后,卢金启法官根据双方关心的诉求问题及矛盾争议点,从情理和法理两方面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苦口婆心地劝说。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调解,父亲理解了儿子在外拼搏的不易,儿子理解了父亲因年老渴望陪伴的心情,双方终于解开心结,原告当场表示愿意撤回起诉。

该案的成功调处,对周围群众起到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是一场生动的现场普法课,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以来,刘振屯法庭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强基导向、多元解纷,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责任编辑:周伟    

文章出处: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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