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配合全省涉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护航金融机构稳定发展。6月28日下午,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刘振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2019年5月15日,被告夏某某在周口市淮阳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10万元,被告张某某为担保人。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收无果,于2022年6月13日诉至法院。刘振屯法庭朱帮军法官接到案件后,详细了解案情,多次主动与被告联系,并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主动走访被告夏某某住所地,因被告夏某某躲避不见,朱帮军法官遂与村民群众和村委干部共同做被告夏某某父母的思想工作,成功与被告夏某某取得联系,完成了各项法律手续的送达工作。并运用电子送达方式向被告张某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手续。最终,在朱帮军法官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后,被告夏某某及张某某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当庭偿还部分借款,并就下余款项达成还款计划,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