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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法庭】朱集法庭:及时督促被告还款 原告送锦旗表感谢

  发布时间:2022-06-29 19:10:21




“真是太感谢杨法官了,没想到货款这么快就拿到手了,淮阳法院真是为我们企业保驾护航啊”。2022年6月29日下午,当事人周口市中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将一面印着“公正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送到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朱集法庭杨仲学法官手中表示感谢。

据悉,原告周口市中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淮阳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标的额122722.10元。朱集法庭杨仲学法官承办该案后,主动与原被告联系,耐心细致地对双方进行调解,用简单易懂的语言把法律关系剖析给原被告,及时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和利害关系。最终,在6月27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告三天内还清所欠货款。6月29日,为督促被告履行还款义务,杨仲学法官主动联系被告,与被告一同驱车前往原告公司。最终,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现场将十二万余元现金交到原告手中,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案结事了。

淮阳区法院朱集法庭坚持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践行“枫桥经验”,持续推进“万人进万企”活动,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竭尽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给企业发展注入坚强司法保障和优质法律服务,为淮阳区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周伟    

文章出处: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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