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金启,男,中共党员,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本科学历。自1997年7月参加工作以来,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郑集法庭庭长、办公室主任、王店法庭庭长、刘振屯法庭庭长、审委会委员等职务。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因工作业绩突出,卢金启多次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分别荣获全省法院先进工作者,全省法院“道交一体化”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政法信息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案例编报工作先进个人、社会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淮阳县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平安建设先进个人、淮阳县首届模范法官、淮阳县首届“十大忠诚卫士”等荣誉称号。
一、忠诚履职,积极做好审判工作
卢金启同志自选任员额法官以来,团结带领全庭干警,忠诚履职,锐意进取,狠抓审判第一要务,高质高效审结了大量民商事案件,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2019年-2021年度,其所在的庭室共审结各类案件2452件,全庭3名员额法官个人结案数位居全院民事审判前5位;结案率99.91%,位居全院民事审判首位。
卢金启本人的审判质效各项主要指标如发改率、服判息诉率、调解率等,均位居全院前列,无涉诉信访案件。本人曾荣获全市法院月度、季度、半年办案标兵,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
二、践行宗旨,努力做到为民司法
卢金启同志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司法为民要求落实到审判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他以坚强的党性和坚定的信念,模范地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视“民事无小事”,始终牢记“为民”二字,坚持司法为民,以亲民、爱民、护民的法官形象,弘扬了司法正气。
在办案过程中,较多地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对于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总是把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放在首要位置,通过调和案件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力促双方相互谅解,握手言和达成协议,促使双方自觉履行协议。即使调解不成的案件,也要向当事人讲明胜诉和败诉原因,令双方当事人均对判决心服口服,息诉服判。
三、强化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卢金启是个大家公认的爱学习的法官,始终坚持求真务实的学习作风,不断汲取新的知识,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无论工作多忙,他都要挤出时间看点书,及时更新完善知识结构,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做群众工作的水平,为真正实现“辩法析理、胜败皆服”、为更好地服务全院工作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完备的知识体系。
他不但钻研法律知识,还广泛涉猎历史、人文、社会科学等,做一名“复合型法官”是他的目标。他不仅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自己,还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动庭里的其他同志积极投入到学习中,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气氛。
四、廉洁自律,切实维护公平正义
“公生明、廉生威”。作为一名法官,卢金启始终坚持公正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是展示司法魅力的亮点。
无论是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还是其他民商事案件,卢金启都时常面临人情、关系等问题的困绕。他时常提醒自己:“法官办案一手托两家,任何人情、关系等因素的干扰,都可能使天平倾斜,让正义蒙羞!”他始终坚持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模范遵守“三个规定”“五个严禁”等铁规禁令,从不逾越雷池一步。
面对同学、老师、亲戚、朋友的请托,面对人情与法律的冲突,他始终坚持依法办案,努力用公正的判决去赢得人们对法官的理解、尊重和支持。在他身上,体现出法官忠诚党和人民、不谋私利、不徇私情的崇高思想境界。自从参加工作以来,卢金启本人没有受过任何党政纪处分,所在庭室干警也没有出现违纪违法行为。
参加工作25年来,无论在什么岗位,卢金启均能兢兢业业、无私奉献,秉公执法、忠诚履职,以高效文明的审判作风、扎实有效的工作业绩和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模范践行了人民法官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了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同事的称赞和领导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