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阳区法院刘振屯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定金合同纠纷案件,原被告当庭调解,被告当场履行,矛盾就地解决,实现案结事了。
2021年正月,苏某坤与苏某松经营淮阳区某洗浴中心,苏某坤、苏某松让夏某某承包该浴池搓背工作。当时双方口头约定,让夏某某交纳押金1万元。夏某某在交纳押金之后,开始在该洗浴中心搓背工作。后来,夏某某因故离开该洗浴中心。经夏某某多次催要后,洗浴中心仅退还了夏某某6千元押金。无奈夏某某起诉至淮阳区法院。
承办法官卢金启在承接本案后,积极与被告沟通联系了解案情。经多次电话沟通后,卢金启法官了解到,夏某某交纳的1万元押金条中只有苏某松一人的签字,押金款交给了苏某松,且与该洗浴中心名义上的负责人无法取得联系。针对押金一事,苏某松颇有怨言,认为夏某某违背承诺,在没有找到下一位搓背师的情况下擅自离开洗浴中心,影响了洗浴中心的生意,要求面见夏某某。
面对本案重重问题,卢金启法官认真分析本案案情,决定让夏某某、苏某松见上一面,好让双方消除误会,冰释前嫌。于是卢金启法官组织苏某松与夏某某进行了“面对面”的调解,向苏某松释明了其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且让他也理解到了夏某某作为一个搓背工作者挣钱的不易。夏某某对自己鲁莽的行为向苏某松道了歉,取得了苏某松的谅解。最终,双方握手言和,夏某某自愿撤回了对苏某坤和淮阳区某洗浴中心的起诉,苏某松自愿返还夏某某定金4千元,并通过支付宝当场转账给夏某某,本案顺利调解,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