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淮阳区法院:诉前保全显威能 判决之后易执行

  发布时间:2022-07-20 17:26:21



近日,淮阳区法院立案庭成功诉前保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从当事人申请到移送执行仅用了8个小时,防止了被保全人转移财产,避免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022年7月15日10时左右,一个年轻人形色匆匆的来到诉讼服务中心,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经了解,2022 年 7 月 3 日,被申请人孙某因旧病复发,与前方同向行驶被害人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被害人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害人无责任,被申请人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淮阳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通知被害人家属2022年7月15日前到淮阳区人民法院办理事故车辆的保全手续,如逾期未办理则通知当事人领取肇事车辆。

申请人只拿着交通事故认定书和财产保全通知书来到淮阳法院办理诉前保全业务,缺少书面的申请书及担保,而7月15日是保全的最后期限,超过7月15日则面临着财产转移的风险。法官助理王文磊一面向申请人讲明保全风险,让申请人抓紧时间准备缺少的材料,并帮助申请人在人民法院网保全系统中进行申请。另一方面王文磊积极向立案庭庭长孙臣忠汇报该案件,孙臣忠庭长了解案情后高度重视,和王文磊一起放弃中午休息时间制作诉前财产保全裁定,7月15日下午顺利将肇事车辆保全。最终经淮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达成了赔偿协议。

诉前财产保全时间紧任务重,在立案庭孙臣忠庭长的带领下,法官助理王文磊开创了当天审核,当天保全,当天结案的三当天模式,即对申请人申请的财产保全,两小时内审核,六小时内移送执行,八小时内审结,将诉前保全时间大幅缩短,有效避免了被申请人将财产转移的情形,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判决后的执行。

责任编辑:周伟    

文章出处: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46611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