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创建“枫桥式”法庭】大连法庭:庭前调解好聚散 婚约彩礼当庭还

  发布时间:2022-07-23 09:06:02


近日,淮阳区法院大连法庭法官助理郭双建在庭前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成功促成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完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某经媒人介绍相识,2022年2月24日按照当地习俗订婚,订婚时原告张某家人交付被告王某某家人彩礼168000元及金戒指一枚;订婚后双方在处理问题时观点意见不同闹分手,被告王某某同意解除婚约,但因原告张某家人有侮辱被告家人的行为,应当赔礼道歉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某返还彩礼款、金戒指一枚及订婚时的礼品招待答谢等费用。

主办法官郑卫东充分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能够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为及时有效解决双方纠纷,遂将该案交予法官助理郭双建进行调解。在主办法官的指导下,法官助理郭双建熟练运用各种调解技巧,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背靠背沟通,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双方当事人好聚好散,实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周伟    

文章出处: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459893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