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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法庭】刘振屯法庭:调解金融借款纠纷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8-19 09:46:22



近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刘振屯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16万元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

2021年3月刘某因做生意周转资金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口淮阳支行签订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贷款金额16.4万元整,中国银行淮阳支行按合同约定全额放款,但是刘某在贷款到期后并未偿还本金和利息,中国银行淮阳支行起诉至法院,希望早日追回贷款。

刘振屯法庭收到案件后经审查发现,此案虽然涉案金额较大,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清晰,承办法官朱帮军在询问双方意见后,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调解过程中,刘某贷款后,受近年“疫情”影响,投资失败没有挣到钱,所以贷款期限届满后没有及时还钱。同时刘某表示愿意还款,但是现在手里没有钱,希望银行给予一定期限。银行考虑到刘某实际情况也同意其延期还款。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中国银行淮阳支行与刘某达成新的还款协议,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周伟    

文章出处: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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