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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成立疑难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力促行政案件及时有效解决

  发布时间:2009-08-06 10:40:32


    为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实现行政和司法的良性互动,7月26日,淮阳县疑难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成立,将进一步整合县行政、司法资源,有效实现机制联动,促进疑难行政案件及时快速解决。

    淮阳县人民法院对近年来行政争议案件认真分析调研、深入总结协调解决行政案件经验,结合新形势下行政案件特点,按照市中院要求,积极向县政府建议成立疑难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该项建议引起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县长胡景旭当即作出批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认真研究,由县政府牵头成立全县疑难行政案件协调委员会,县长胡景旭亲自担任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运河、常务副县长涂才民、县法院院长赵福利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监察局、公安局、国土局等主要行政执法部门的负责人以及全县各乡(镇)乡(镇)长和法院主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行政庭庭长为成员,在法院设委员会办公室,主管行政审判的孙伟副院长任办公室主任。

     淮阳县人民法院将借助疑难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委员会平台,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在法院的主持下,在法律的框架内,在合法自愿的基础上就双方争议事项进行协调结案,一方面可以避免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浪费,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协调委员会将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信息,组织案件协调和重大问题研讨等,促进行政争议的协调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因行政争议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中发挥重要作用。

     疑难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委员会的成立,是切实优化行政审判环境、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件大事。它的成立充分体现了淮阳县委、县政府对依法行政和行政审判工作的关心和重视,体现了淮阳依法行政水平和对公民权利的保障程度不断提升。同时,它的成立也是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强化行政审判、提高行政争议协调解决率的一个良好契机。淮阳县人民法院院长赵福利要求,法院要紧紧抓住成立疑难行政诉讼案件协调委员会的良好契机,充分发挥协调委员会作用,着力在四方面寻求突破:一是进一步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二是高度重视行政案件协调解决力度,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三是依托协调委员会,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参加行政诉讼,提高行政能力;四是自觉接受行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规范行政审判工作。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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