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牢固树立干警量化理念、效能理念、标准理念、责任理念为抓手,促进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各项工作科学发展,获得人民群众的满意和称赞。
一是量化理念。该院通过强化绩效考核量化指标建设,把审判、执行、信访稳定、服务大局等各项工作量化,促使广大干警自觉树立严格自律、争分夺秒、只争朝夕意识。将完成任务的时间、数量、质量意识贯穿于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时间意识、质量意识、公正意识、大局意识、稳定意识,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
二是效能理念。坚持为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快捷高效有力司法服务为原则,准确把握“迟到的判决不公正”这一发人深省的原则,着力于法官办案效能建设。从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狠下功夫,确保效率的不断提高,真正做到以最快的速度获得最佳效益,争分夺秒促审判、穷尽措施促执行、千方百计促公正,促进队伍建设科学发展。
三是标准理念。以工作的高标准促进人民群众满意度的提升,创新、探索、完善各项工作规章制度,促进各项制度与时具进、科学发展。把科学的工作标准作为衡量广大干警工作好坏的关键、工作改进的标杆、工作创新的引导。坚持干工作高起点、严要求,搞服务重实效、保成果,争先创优,争创一流。
四是责任理念。严格实行“院长责任承担制”、“案件审理、执行分管制”、“涉法涉诉信访包办制”、“领导带案下访制”、“院长带班督查制”等制度,将各项工作和实践活动目标逐级分解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使干警始终坚持工作目标、权利、责任相统一。以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各项工作的深入落实,人民满意度获得很大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