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环境资源行政案件。依法由审委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张义林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由员额法官许东艳主审本案,该案是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后的首起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
2022年4月28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周口市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时,发现该公司在船舶船体建造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并于7月18日对周口市北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周口市某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于2023年1月13日向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本案系淮阳法院环境资源法庭集中管辖后的首起环境资源类行政案件,合议庭对该案件十分重视,为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主审法官许东艳在开庭前到原告所在地沈丘县周营乡刘集村进行实地调查。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别围绕程序、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的争议焦点充分地进行举证、质证并发表辩论意见,合议庭准确把握庭审节奏,整个庭审过程严肃、规范。由于案件情况复杂,合议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2022年8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法庭,负责全市范围内的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下一步,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将继续全面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格秉持实干笃定的工作作风,努力提升环境资源类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等活动,切实提高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保护沙颍河、龙湖湿地等全市环境资源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