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文命名了首批50个“枫桥式人民法庭”,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刘振屯法庭获此殊荣。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刘振屯人民法庭地处城东南,距城区12公里,辖3个乡镇82个行政村,辖区面积233平方公里,人口26.3万人。法庭现有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1名、法警1名、安保人员1名。2022年1-12月份,共受理案件710件,审结769件,结案率为99.73%。
自省、市法院部署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以来,刘振屯人民法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创新动作。加入辖区乡镇支部书记群、网格员群,积极融入当地党委政府综合治理大家庭,做到信息共享,合力化解矛盾;联合区木业协会成立“共享法庭”,联合化解相关矛盾纠纷;成立“凡心友调解工作室”,邀请原全国模范法官凡心友担任特邀调解员,专职调解诉前矛盾纠纷;在村室设立“驻村法官工作站”,在方便群众咨询的同时,依靠基层组织的力量及时把相关纠纷化解于诉前。持续走访企业5家,开展送法进乡村4次、送法进学校3次、送法进军营1次,进行普法宣传,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
“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为民司法永远在路上。刘振屯法庭将继续践行“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新时期人民法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的职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