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毗邻而居的徐某威和徐某生两家却因宅基地问题闹得不可开交,诉至法院。近日,淮阳区法院执行法官方贤君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原告徐某威和被告徐某生排除妨害纠纷一案于2022年7月29日由淮阳区法院作出裁判,判决被告徐某生等人不得干涉、阻止原告徐某威在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范围内建造房屋、搭建院墙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将在原告徐某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范围内所建院墙拆除完毕。被告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上诉。
2022年11月1日,徐某威到淮阳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方贤君于2022年11月5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被告财产令,被执行人未履行执行通知书确定的义务。在执行调查中,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徐公生是老退伍军人,且党龄50 多年,性格有些古板,认直理,好较真,其妻子被执行人李某荣身体状况不太好,其他被执行人均在外地打工,实际阻碍执行的就是徐某生夫妇。
考虑到该案属排除妨害纠纷案件,当事人为多年邻居,且被执行人年龄偏大,文明善意执行必定比采取强制措施更易化解纠纷。于是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徐某生做思想工作,对其讲解法律规定,及拒不执行生效法律判决的法律后果,并结合自己与被执行人均有当兵经历,以此寻求沟通办法,用一名合格共产党员的党性原则及模范作用去开导被执行人,告知被执行人对于自己诉求不满意的结果采取合法程序进行维权,最终说服被执行人不再阻碍法院的执行行为。
该案最终在村干部和众多村民全过程见证下,将申请人徐某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范围内所建院墙拆除完毕,并在执行法官组织下将拆除的砖块重新为被执行人打好院墙,该善意执行行为受到被执行人及行政村干部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