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7-07 17:40:57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豫1603破4号
本院根据债务人淮阳县新恒源木业有限公司的申请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豫16破申13号之一民事裁定,受理被执行人淮阳县新恒源木业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报债权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二0二三年八月十日上午九时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北关巡回法庭召开。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七月七日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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