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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深入开展“学习陈海宏,为社会尽责,让人民满意”活动

  发布时间:2009-08-25 09:51:39



    淮阳县人民法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向陈海宏同志学习活动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责任意识、奉献意识、群众意识,牢固树立让人民满意的工作标准为目标,深入开展“学习陈海宏,为社会尽责,让人民满意”活动。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学习陈海宏,为社会尽责,让人民满意”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和省市政法委关于开展学习陈海宏精神作出的重大举措,是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一项全局性、长期性任务,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的出发点。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学习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积极投身到“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去,以法官作风的切实转变和法官廉政建设的丰硕成果,推动队伍建设的科学发展。

    二、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市委政法委和县委政法委要求,结合实际成立了《学习陈海宏,为社会尽责,让人民满意活动》领导组,院党委书记、院长赵福利任领导组组长,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田其松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领导组成员,下设学习活动办公室,地点设在政治部,刘俊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制定淮阳县人民法院关于《学习陈海宏,为社会尽责,让人民满意活动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扎实有效开展此次学习活动,确保取得实效。

    三、明确内容,深入开展。牢牢把握学习方向,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把活动开展的更深入、更扎实。学习陈海宏,就要像他那样“干”字当头,勇于担当、克难攻坚,做社会主义事业的模范建设者。学习陈海宏,就要像他那样“民”字为本,牢记宗旨、亲民爱民,做改善民生的积极实践者。学习陈海宏,就要像他那样“公”字至上,坚持公平、维护正义,做和谐稳定的有力促进者。学习陈海宏,就要像他那样“廉”字在心,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做优良作风的大力弘扬者。

    四、加大宣传,树立典型。积极借助报刊、网络等媒体,充分运用该院工作信息周报、法院网等平台,大力宣传开展学习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工作重点,广泛开展思想发动,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注重挖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例,宣传实践活动中的成功做法、典型经验,树立一批叫得响、能服众、经得起实践检验的凡心友式的先进典型。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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