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淮阳区法院临蔡法庭吕海领法官成功调解一起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案件,被告当庭履行了赔偿义务,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原告受雇于被告朱某某,在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外墙保温工作,由于吊篮大臂折断导致吊篮倾斜,折断的方钢掉落砸在原告头部,导致原告受伤。原告向二被告索要赔偿款时,被告对发生事故的事实没有异议,但对原告要求的赔偿数额不予认可,原被告双方分歧较大。
原告诉至法院后,承办法官和法官助理在与原、被告双方作调解工作时,通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释明及判决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用同类案件的成功调解案例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对照分析,提出了一个双方均能接受的调解方案,使双方当事人明白调解对各自的益处,最后成功达成调解并使该案得到当庭履行,达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