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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郑集法庭到郑州女子监狱开庭审结一起离婚案件

发布时间:2023-06-21 15:21:31


2023年6月16日,张振忠法官带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到河南省郑州女子监狱开庭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2011年办理结婚登记,双方育有一子一女,婚后二人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争吵不断,后被告张某某于2019年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入狱。原告郑某某认为被告的行为对家庭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双方因此长期分居,原告上有老人要赡养,下有两个孩子要抚养,迫于精神和生活的双重压力,遂起诉至本院请求判决离婚。

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张某某正在服刑中,案件处理稍有不慎会引起张某某的情绪波动,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有效解决这起离婚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前往河南省郑州市女子监狱找当事人进行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前往监狱向被告送达了应诉法律文书,并告知了相关诉讼权利义务,询问了其对婚姻的意见。在当日的庭审中法官的仔细询问与耐心调解,双方本着对孩子负责、互帮互谅的态度,达成了调解协议,即双方同意离婚,两个孩子都由郑某某抚养,考虑到被告张某某目前正在监狱服刑,原告郑某某也不再要求被告张某某承担子女抚养费。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张某某进行了告诫和引导,鼓励其好好接受教育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

责任编辑: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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