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3-08-14 16:45:46
(2023)豫1603破5号
本院根据淮阳县福顺达面粉有限公司的申请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豫16破申35号之一民事裁定,受理淮阳县福顺达面粉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报债权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二0二三年十月九日上午九时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
特此公告。
二0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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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