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在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中,实施四项措施抓紧抓好警车管理,提升司法公信力,展示法院良好形象。
一是严格机制。在车辆管理中,狠抓警车管理的制度建设和落实。结合上级有关精神及本院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警车管理规定。成立管理组织,切实加强领导。严格院长、主管副院长、警车管理员出车审批制度。
二是严格挂牌。该院对所有喷有“法院”字样的警车进行全面拉网式排查。严禁出现以单位名义购买归个人使用、个人购买挂靠单位、外单位车辆挂靠法院的警牌车辆。对假冒法院警牌车辆,按照管理权限予以处理。
三是严格监管。发现公车私用、乱停乱放、酒后驾车、乱鸣警笛、乱闪警灯、停放在饭店等娱乐场所等不按规定使用警车,有损法院形象的现象一律严惩不贷。对因公外出需办理有关派车手续或节假日封车情况,明确警车使用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警车监管和制度落实,确保警车管理有条不紊、有章可循。
四是严格教育。加强对干警和驾驶员的思想教育,严格遵守车辆管理的“六个严禁”,严格落实车辆管理的“六个要求”,坚决杜绝特种车辆滋生特权思想的现象,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进一步展示法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