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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赡养老人起纠纷 法官调解唤亲情

发布时间:2023-09-13 10:04:08


饮水思源是常理,人生百善孝为先。孝敬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扶助父母,更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郑集法庭张振忠法官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老人纠纷,不仅妥善解决老人赡养问题,也唤醒了家庭的浓浓亲情。

原告徐某某年过古稀,老伴已去世,三子女均已成家立业。以前老人一直由小儿子照顾生活起居,但是近年来身体每况愈下,疾病缠身,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平时饮食起居需要有人陪护,各种医疗费支出更是让小儿子的生活压力骤增,亟需其他子女的赡养扶助。大儿子和大女儿很少看望、照顾老人,三兄妹因为照顾老人的问题一直争执不休。老人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三被告一替一个月赡养自己。

庭审中,承办法官秉着“家和万事兴”的理念,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因多年的家庭矛盾,子女们各不让步,情绪激动,庭上氛围一时变得紧张。

承办法官及时安抚当事人情绪,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之后,耐心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和意见,找到案件的矛盾根源,抽丝剥茧解开当事人的心结,一方面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以亲情感化当事人;另一方面,以案释法,向当事人阐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后果。

最终,经过2个多小时的努力,原被告双方就赡养问题达成协议,十多年家庭积怨彻底化解,儿女握手言和,老人喜笑颜开,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滕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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