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11月27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敲响,一起由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陶陶担任审判长审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开庭审理,周口市淮阳区1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旁听了庭审。
据了解,2021年10月4日,姚某某在淮阳区羲皇大道天运来转盘附近发生交通事故,因抢救无效死亡。2023年9月15日,周口市淮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以姚某某所受伤害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由,下发了淮人社{2023}2号《周口市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姚某某丈夫王某某不服该工伤认定决定书,遂向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开庭前,陶陶院长认真研究分析案情,仔细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庭审中,陶陶院长组织法庭调查、举证和质证,对被诉行政行为的作出程序是否合法、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法律适用是否正确等进行全面审查,并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辩论,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高效,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又体现了公开公正、合法为民原则。
院长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案件,对审判工作起到了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有利于展示法院公正司法的形象,激发全院法官办案执法积极性。下一步,淮阳区法院将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责任制,进一步激励审判队伍干事创业、担当履职,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