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下午,淮阳区人民法院大连法庭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最大限度方便了当事人参与诉讼,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并成功化解矛盾,让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
由于涉及到老年人赡养问题,承办法官郑卫东在受理案件之后,第一时间与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联系,询问老人的身体情况及其四位儿子家庭情况。在了解到两位原告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到庭参加诉讼后,郑卫东法官耐心与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沟通,为了更好地化解家庭矛盾,决定前往被告所在的大连乡董阁行政村巡回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审理过程中,郑卫东法官充分听取双方诉辩意见,了解矛盾根源,积极与当事人沟通,从情理、法律等不同角度向当事人释明赡养义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邀请行政村调解员参与做调解工作,最终,原、被告均同意庭后和解。
法官提醒:“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赡养老人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子女,不仅要给予父母经济供养,也应当从精神上对父母多加关心和爱护,让父母能够幸福地安享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