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淮阳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依法公开审理了陶某涉恶势力犯罪案,庭审于上午9时开始,11时结束。
淮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期间,冯某(另案处理)伙同被告人陶某某、李某(另案处理)等人,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未取得金融行业经营许可的情况下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发放高利贷,并由催收人员通过电话滋扰、辱骂、威胁等方式使被害人还款,以达到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据统计,该团伙实施犯罪共计放款 14129笔,放款金额145555473.32元,涉及 5578人。
该犯罪集团以冯某(另案处理)为首要分子,被告人陶某为积极参加者,严某(另案处理)、谭某(另案处理)为一般参加者,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中,控辩双方在审判长主持下,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法庭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由于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