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发布时间:2024-07-06 18:25:28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豫1603破4号
本院根据陈焕的申请和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豫16破申28号之一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陈焕申请周口从言陈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申报债权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二0二四年八月八日上午九时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
特此公告。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七月五日
责任编辑:滕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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