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破产清算通知书
发布时间:2024-08-13 11:32:05
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破产清算通知书
(2024)豫1603破10号
李攀峰:
本院根据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豫16破申57号民事裁定,受理申请人李攀峰申请被执行人淮阳县龙华商贸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你须在收到本通知后三十日内向本院书面申报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债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二0二四年九月十八日上午九时在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召开。
特此公告。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二0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滕孝忠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