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院领导办理行政案件制度,深入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7月23日下午,随着一声清脆而庄严的法槌敲击声,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陶陶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行政案件。
本案系原告贾某某要求确认被告周口市淮阳区城关回族镇人民政府强制清除地上物行为违法一案。开庭前,陶陶院长携合议庭其他成员认真审阅卷宗材料,仔细研判案情,明确审理重点,认真做好开庭前各项准备工作。
庭审过程中,陶陶院长严格按照行政诉讼程序,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诉辩权利,依法有序主持法庭调查,全面听取各方当事人意见,引导双方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秩序井然。
院领导带头办案是深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精神的实际行动,下一步,淮阳区人民将持续发挥司法能动性,充分发挥院领导办案协调能力强的优势,有效助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