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优化营商环境】立案容缺受理机制 让企业最多“跑一次”

发布时间:2024-11-22 16:37:13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本增效,在确保诉讼程序公正合法的前提下,淮阳区人民法院针对涉企案件推出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对于企业提交的立案申请、执行申请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但次要申请材料欠缺或者有瑕疵,法院先予接收材料并登记立案,允许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提交,有效减轻企业诉累,让企业立案“不用跑”或者最多“跑一次”。

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在审核一起某建筑材料公司诉张某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发现该公司提交的法人身份证明材料模糊不清,而该公司法人携带公章正在外地开展业务,短时间内无法返回。

为节约企业诉讼成本,工作人员根据立案容缺受理机制,先予接收材料并登记立案,并告知涉企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补交材料即可,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

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立案容缺受理机制,不断优化诉讼服务方式,最大力度保障涉企案件快立、快审、快结,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滕孝忠    


关闭窗口

您是第 7459368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