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紧密联系工作实际,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狠抓措施落实、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工作发展,做到“三个坚持”,全面提高为大局服务的能力。
坚持胸怀大局的服务前提。该院不断加强学习和调研,深刻领会党的路线方针和中央的重大部署,牢牢把握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矛盾,随时掌握新形势新任务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在部署工作、审判执行案件中,脑中想着大局,心中装着大局,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找准审判工作与党和国家大局的结合点,有效服务大局。按照“三个至上”的要求认真谋划工作,自觉把法院工作纳入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实现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协同发展。
坚持依法审判的服务基础。在审判工作服务大局中,该院始终站在全局的高度看待和把握政策问题和法律问题,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努力寻求依法妥善解决的最佳方案。切实转变就案办案、机械司法的观念,克服对工作“被动性”的片面理解,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通过依法正确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来实现服务大局的根本要求。
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服务关键。牢固树立审判就是服务的思想,把握好这一关键,把追求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作为最高工作标准,坚持依法办事、灵活办案。杜绝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不顾办案活动的社会价值和导向作用,造成社会大局不稳定、经济发展受影响、人民群众不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