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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法院开展“五个一定要”工程实现司法与传媒良性互动

  发布时间:2009-10-19 08:59:34


    淮阳法院以如何正确引导舆论、改善司法环境、提升法院形象为突破口,切实转变观念、调整思路、改变作风,开展“五个一定要”工程,努力提高应对传媒能力,实现司法与传媒良性互动,促进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观念一定要转变。彻底改变对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存在的认识误区,改变传统的对媒体的采访,态度冷淡,有意回避,甚至提出“防火防盗防记者”的态度。正视传媒在社会舆论引导上不可逆转和无法取代的巨大作用,切实转变观念,克服心理误区,深刻认识传媒在宣传司法工作,树立司法形象方面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传媒监督的积极意义,正确理解传媒与司法的辩证关系,以包容和欢迎的态度对待传媒。

    能力一定要提高。该院努力提高干警应对媒体的实际本领,加强对新闻传播特点和规律的学习,了解新闻报道的基本规范,建设既精通法律,又懂得传媒的复合型法官队伍;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利用媒体宣传自己、展示自己,让社会全面客观地了解法院、了解法官,真正树立司法的良好形象;一旦发生负面效应,要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坦诚、自然、客观地面对传媒,用事实抓住记者和读者的注意力,以信息引导社会舆论,变被动为主动,挽回不良影响或将负面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联系一定要加强。建立法院与媒体的良性关系,是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努力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的必然要求。该院在实际工作中既注意加强与传统主流媒体的联系,又加强与有影响力的都市媒体、网络媒体的沟通联系,并使之经常化、机制化、制度化,使热点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未然之前。

    措施一定要强化。进一步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提高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广大法官切实增强了解社情民意的能力、与网民沟通的能力、释疑解惑的能力、化解热点的能力。密切跟踪社情民意的舆论发展变化,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重大典型事件更要高度关注,做到随时发现情况,第一时间说明真相、平衡观点、引导舆论。

   配合一定要紧密。该院不断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联系,以适应互联网没有地域界限的新特点。网评员切实树立大局意识,打破地域观念,不仅仅要关注本院的各项动态,更应该积极参与各地法院热点问题的网评沟通工作,充分发挥网评员的整体效应,实现网评效果的最大化,有力维护法院和法官队伍的整体形象。

责任编辑:徐伟    

文章出处:淮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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