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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以案释法” 普法宣传的移动课堂

发布时间:2025-01-23 08:21:08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深度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举措。以“巡”树新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巡”明底线,公正司法助力法治建设;以“巡”促和谐,让家事、邻里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刘振屯法庭在曹河乡开展巡回审判,给群众上了一场生动的普法教育课。

案件涉及的是曹河乡某村夫妻双方,二人已结婚近四十年,生育有两子两女,均已成家。原告徐某几年前身患重病,并因病导致双目失明,需要长期服药维持病情。徐某无生活来源,且生活难以自理,需要照顾扶养。

赵某系徐某妻子,因与徐某经常生气吵架,拒绝履行夫妻扶养义务。现原告徐某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要求被告赵某履行扶养照顾义务,并每月支付扶养费。

开庭前,承办法官先走访了当地群众了解案情,并邀请村委会干部和村民进行旁听,其主旨就是要让案件从“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再让案件的积极意义从“家门口”走到群众“心里头”。

庭审现场,承办法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辩意见,分析矛盾产生的根源,积极引导双方举证、质证,有序开展法庭辩论。法官秉持着“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从法律规定到伦理道德再到风俗民情,积极劝说双方积极解开矛盾点。

最终,在法官的悉心劝说下,双方达成和解,被告认识到自己先前行为的偏激,重新正视了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愿意回到原告身边好好照顾原告,为子孙后代做好榜样。

“原来法官在判官司的时候,会仔细听咱们老百姓的话,耐心调解,并不是冷冰冰的。”一位旁听庭审的村民说道。

为进一步扩大巡回审判的效果,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法治素养,巡回审判结束后,在曹河乡某村委会广场,一场生动的法治宣讲如期进行。“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干警们在宣讲时说道。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通过答疑解惑、讲解案例、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向村民以案释法,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村民理解抽象的法律概念,赢得了在场村民的肯定和赞扬。

“巡回审判+法律宣传+村规民约”这项组合,我认为是效果最好的普法大课堂。”在法治宣讲现场,一名村干部说道。

“时时依律则,处处得民心。”巡回审判不仅是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更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巡回法庭职能,深入现场,实事求是,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暖与公正,努力打造“司法赋能基层社会治理”淮阳样板。

责任编辑:滕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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