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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阳区人民法院:装修合同起纷争 当庭履行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5-02-10 08:14:44



2月7日,淮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小额装修合同纠纷案件。承办法官通过耐心释法明理,促使案件当庭履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案情回顾

2023年,周口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孙某签订了一份装修合同,后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施工义务。经过双方结算,孙某欠下装修款7000元,在支付部分款项后,仍余6000元未付。多次催要无果后,该公司将孙某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下余装修款。

调解过程

接到案件后,案件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针对双方的疑虑和诉求,耐心释法明理,让双方对法律条款和自身权益有了清晰的认识。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放下成见,面对面坐到一起。原告公司负责人主动放下芥蒂,同意减少部分履行款,被告孙某也表示愿意当庭履行,双方握手言和。

“小”案件,关乎“大”民生,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理念,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正义时,更加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与温度。

责任编辑:滕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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