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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法官悉心调解,化解"彩礼+抚养"双难题

发布时间:2025-02-13 08:27:01



离婚纠纷涉及多方法律关系,因此,找准矛盾,对症下药是实现高效调解的关键所在。2月11日,淮阳区人民法院大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和平分手,并就婚生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及彩礼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案情回顾】

小刘(女方)与小张(男方)于2024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由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小刘于2025年向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希望获得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并要求小张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小张则认为,根据当地风俗,小刘应当先将12.8万元彩礼退还,双方为此产生了巨大分歧。

【法院调解]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秉持“以法为基、以情动人”的原则,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用“拉家常”的方式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并以双方曾经的感情基础为切入点,引导双方从孩子的健康成长等方面理性思考。

经过多轮协商,小刘放弃了彩礼退还的要求,并同意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小张所有。小张则表示,小刘可以随时探望孩子,彩礼费折抵抚养费,不再要求小张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此外,双方还就财产分割、债务承担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法官寄语】

双方的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体现了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和彩礼问题的理性处理,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调解准予双方离婚,并确认了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

这起离婚案件的和解,不仅体现了法律对婚姻自由的尊重,也彰显了司法调解在解决家庭纠纷中的重要作用。通过和解,双方避免了长期的诉讼纷争,为子女的成长创造了一个更加和谐的环境。

责任编辑:滕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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