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郑集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历经三次起诉的离婚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见证下,当事人最终达成了离婚协议,不仅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从根本上解决了双方积怨已久的矛盾。
案情回顾
张女士与王先生于1992年农历2月16日举行结婚仪式,婚后育有三个子女,现均已成年。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活观念不同,经常为琐事发生矛盾。
原告张女士曾于2022年5月诉至法院,法院以证据不足判决不准予离婚,2023年7月张女士再次起诉,后以收集证据为由申请撤诉。现张女士再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王先生离婚。
法院调解
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已经是张女士第三次提起离婚诉讼,径行判决可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在充分听取意见后,法官对夫妻二人说道:“财产可以分割,但三十年的情分不该变成仇人”。
通过多次在法庭调解室里面对面长谈,张女士和王先生就离婚问题和财产分割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法官的见证下签署了离婚协议。这场持续数年的离婚拉锯战,最终在人性化司法的暖阳里,开出了意想不到的和解之花。
典型意义
离婚案件涉及家庭、子女、财产等多方面问题,往往复杂而敏感,处理不当容易引发更大的家庭矛盾。因此,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要积极转变家事司法理念,运用调解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同时,法官也提醒广大市民,婚姻是人生大事,需要双方共同经营和维护。在面对婚姻问题时,要保持冷静和理智,积极寻求妥善解决之道,避免因为一时冲动而给彼此和家庭带来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