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淮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瓜果买卖合同纠纷。经过承办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货款未结起纷争
张某在淮阳区经营零售瓜果生意,自2024年起,刘某开始在张某处采购瓜果,期间刘某陆续支付了部分款项。2024年底,经过双方结算,刘某尚欠38600元瓜果款未支付。张某多次向刘某催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淮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刘某支付所欠全部货款。
法官调解:释法明理促和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叶培绪认真梳理案情。原告张某与被告刘某之间的瓜果交易已形成事实合同关系,刘某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责任,按照约定支付全部瓜果款。鉴于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为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进行调解。
被告刘某表示:“现在本人是亏损状态,实在是一次性付不了这个钱。” 原告张某则表示:“你有难处可以理解,但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不管怎么难,欠下的钱一定要想办法还……”
叶培绪法官耐心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依法告知刘某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并及时为双方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张某自愿放弃了部分利息诉求,刘某也同意分三期支付全部瓜果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普法意义:小案不小办,民生无小事
本案虽是一起标的额不大的买卖合同纠纷,但关乎民生,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淮阳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坚持 “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成功化解了纠纷,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法官提醒:大家在进行商业交易时,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注意保存相关证据,如欠条、还款明细、聊天记录、交易凭证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倡导商家们诚信经营,按时履行合同义务,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交易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