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力优化营商环境,离不开公正与效率。近年来,淮阳区人民法院在办理破产案件中勤勉尽责、开拓创新,办理了一批又一批高质量案件,为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做出了努力和贡献。
周口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主营建设工程及室内装饰装修业务,住所地为淮阳区龙都大道。后因经营不善,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被债权人陈某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经淮阳区人民法院审查并征得申请执行人陈某同意,及时将该案移送破产审查。2024年6月11日,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指定淮阳区人民法院审理。
接到案件后,淮阳区人民法院执转破团队第一时间指定某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并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经管理人核查,共涉及债权9笔,金额为33万余元,同时发现装饰公司股东于某某、杜某某存在未实缴出资问题。根据管理人的申请,淮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告该公司破产。
2024年10月11日,管理人提起追收未缴出资纠纷诉讼,请求判令公司两位股东于某某、杜某某清偿未缴纳出资45万元。依托“执破融合”工作机制,多部门迅速联动,2024年10月29日,淮阳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于某某、杜某某向公司补缴出资款45万元。
判决生效后,管理人对该案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王玉慧及时组织管理人、被执行人、债权人召开和解会议,通过"预和解+执行督促"机制,将追缴的出资款转入了管理人账户。近日,管理人按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财产分配方案,向各债权人支付了分配款,实现了公司债权人债权的100%清偿。
本案办理过程中,淮阳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执破融合”工作机制,使执行和破产两种制度的价值得到最充分、最有效地发挥,不仅实现债权人权益全额受偿,更通过司法程序规范市场退出秩序,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