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阳县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以人为本,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惠民爱民举措,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取得良好效果。
“假日法庭”,巡回审判便民。依托“假日法庭”,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深入乡村农户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社区村委。以切实方便群众为原则,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满足人民群众新时期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最大限度地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
“社会法庭”,调解结案利民。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审判指导方针,着眼于“社会法庭”的不断建设和完善,构建以法官调解为主,以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以及行业协会和社会团体等多种调解协调的多元化调解机制。实行“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判后调解”相结合,加大调解力度,将调解工作贯穿到案件的始末。努力做到简易案件快速调、复杂案件细心调、疑难案件耐心调。
“十件实事”,注重落实惠民。“十件实事”是秉承“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理念向社会做出的庄重承诺,是践行“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重要举措。着力抓好“十件实事”的任务分解和落实工作,真正把司法便民、利民、为民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使法院工作成效更多地体现在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科学发展上。
“司法救助”,彰显关怀爱民。为让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认真落实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进行诉讼费的减、缓、免制度。我院积极探索尝试开展司法救助制度,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金,维护社会和谐、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