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的妥善处理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企业诚信经营至关重要。7月23日,淮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成功调解一起因超市倒闭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及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老王长期向位于淮阳区龙都大道的民生超市供应商品,并习惯在微信上与实际经营者宋某结算货款。2025年4月,超市因经营不当而注销,老王在微信上向宋某索要剩余货款12000元时,宋某却拒不支付。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王诉至法院,要求宋某支付全部货款及利息。
【法院审理】
法院受理此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决定尝试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向宋某释法明理,指出虽然超市已注销,但宋某作为实际经营者,仍需承担相应的债务责任。
同时,法官也劝说老王适当体谅宋某的经营困境,考虑双方过去的友好合作关系,给予一定的宽限。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宋某一次性支付货款10000元,老王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个体工商户本质上是自然人从事工商业经营及商事活动资格法律化的体现,是对自然人商事资格的确认。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以个人或家庭财产承担,个体工商户注销与否,并不影响其责任主体的确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欠付款项的,即使个体工商户注销的,也应当由经营者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