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淮阳区人民法院郑集法庭仅用6天时间就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为务工人员甄某追回被拖欠的劳务报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2023年8月,原告甄某与被告李某达成口头约定,由甄某为李某提供门窗安装劳务,双方约定按实际工作量计酬。经最终结算,甄某共计完成22个工日的工作量,李某应支付其劳务报酬11100元。李某在支付2800元后,剩余8300元工资款长期拖欠。甄某多次催讨未果,遂向淮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官调解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深知劳务报酬对劳动者的重要性,决心尽快帮助甄某拿回应得的报酬。为此,法官一方面仔细查阅卷宗、梳理案情,积极与各方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全力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致电被告李某,详细阐述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律责任,引导其换位思考,体谅务工人员生计不易。同时,法官也耐心听取李某陈述其实际经济状况,寻求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最终,在法官融情于理于法的细致沟通下,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李某所欠甄某的8300元劳务费,自2025年8月起,于每月25日前偿还2000元,直至全部付清。
法官说法
护“薪”就是护民生,劳务报酬是劳动者最基本、最核心的权益。我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明确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淮阳区人民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始终将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放在突出位置,通过灵活务实的调解方案,让权益实现的方式更加人性化、更具可操作性,真正实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