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尚某专程来到淮阳区人民法院王店法庭,将一面写有“抽丝剥茧秉公办案,明察秋毫执法如山”的锦旗送至承办法官手中,对其在案件审理中积极释法明理、化解心结表示感谢与敬意。
案情简介
原告王某(男)与被告尚某(女)于2021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因感情破裂,生活中争吵不断。2025年7月,王某诉至法院请求离婚。
双方争议焦点在于三岁女儿抚养权归属及共有房产、车辆的分割。王某提出由其获得抚养权及房车所有权,并向尚某支付一定补偿,同时要求尚某按月支付抚养费。尚某同样主张抚养女儿,并对财产估值提出异议,双方分歧显著。
调解过程
承办法官马骏细致审阅案卷并通过电话沟通后,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但注意到双方均深爱女儿,遂以子女利益为突破口,着力缓和对立情绪,引导双方协商解决。
法官从孩子成长角度多次与双方沟通,强调离婚虽会造成心理影响,但父母应协力将伤害降至最低,为孩子营造充满爱的成长环境。经反复协商,双方最终就离婚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双方同意:女儿由被告尚某抚养,原告王某按年支付抚养费至女儿成年;房产及车辆归王某所有,王某需向尚某支付补偿款30万元;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法官寄语
家事纠纷涉及情感与伦理,判决未必能实现案结事了。调解则为当事人提供了自主协商的空间,更易于在子女安排与财产补偿等方面达成切实可行的方案,且调解书与判决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本案通过法官的专业引导与温情调解,将对峙诉求转化为共赢结果,体现了司法在修复社会关系、保护未成年人成长中的关键作用,希望每一个家庭都能以法律为舟、以情感为帆,驶向幸福安宁的彼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