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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枫桥经验”】郑集法庭:“圆桌庭审”进校园 司法温情护青春

发布时间:2025-09-26 18:02:43




9月26日,淮阳区人民法院郑集法庭将法庭“搬”进陈风学校,成功调解一起涉未成年人不当得利纠纷。这场聚焦感化与教育、联动家庭与学校的特殊庭审,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以司法温情为迷途少年点亮回归正途的灯。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未成年人常某与王某一时冲动,将潘某停放在车内的现金及香烟盗走。因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对二人作出行政处罚,并送至陈风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同年6月,潘某将常某、王某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涉案金额虽不大,但关键在于如何引导未成年人真正认识错误、重塑规则意识,并唤醒家庭的监管责任。为减轻司法程序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影响,法院决定将庭审设于陈风学校,邀请学校教师、民警、未成年人及其父母共同参与,打造一堂直观、温情的“法治实践课”。

圆桌调解

庭审现场不设对立席位,而以圆桌会谈的形式营造温和沟通氛围。法官与学校民警协作,从行为后果、法律责任、道德底线等多角度对两名未成年人进行耐心疏导。

法官一句“孩子,一时的错误不可怕,但必须学会承担责任”,既有严肃警示,又饱含期待,逐步打开少年心扉。二人主动承认错误,父母也深受触动,当场向原告全额返还不当得利款,并承诺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最终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实现案结事了、教护融合。

法官说法

监护之责,重于泰山。本案中孩子的行为失范,与家庭教育的缺位或失当有密切关系。《家庭教育促进法》已明确将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父母不仅是孩子的养育者,更是其品格塑造的第一责任人,不能以工作繁忙为由疏于对孩子的陪伴、引导和监管。

本案通过圆桌审判、多方参与的方式,生动体现了法院“教育、感化、挽救”的未成年人司法理念。下一步,淮阳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深化判后帮教、家庭教育指导等机制,让法治之光持续照亮青春成长之路。

责任编辑:滕孝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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